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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教唆其他人犯罪属于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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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4278人看过
导读:行为人教唆其他人犯罪属于犯罪行为。在教唆犯罪的处罚中,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主要看教唆的犯罪的性质是否恶劣、情节是否严重、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对教唆犯进行量刑。
行为人教唆其他人犯罪属于什么行为?

一、行为人教唆其他人犯罪属于什么行为?

故意教唆他人实施过失犯罪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或者是帮助犯罪,但是如果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即共同犯罪的主犯是不构成犯罪的,那么实施教唆行为的人就不能认定为犯罪,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时,应当按照主犯的犯罪行为进行定罪,不进行定罪。

属于犯罪行为的,共犯的处罚根据,在于共犯通过正犯者间接地侵害了法益,即处罚共犯者,是因为其诱使、促成了正犯实施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法益侵害行为。共犯的违法性由来于共犯行为自身的违法性和正犯行为的违法性。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的决意,进而使其基于此决意实行犯罪的情况。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处罚?

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坏人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坏人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因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果没有发生。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

对于教唆犯的处罚,大部分都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一般是不存在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的情况的,但是如果是被教唆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的,并且间接性的还是由于教唆人的责任的,人民法院就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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