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后侵权责任纠纷谁承担?

离婚后侵权责任纠纷谁承担?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838人看过
导读:离婚之后的侵权责任通常是过错方来承担。因为在婚姻当中,如果是其中一方无过错,而另一方有过错,那么有过错的这一方,他可能是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比如说出现了重婚或者是家暴等等的现象,那么这些侵权责任当然是由过错方来承担。
离婚后侵权责任纠纷谁承担?

一、离婚侵权责任纠纷谁承担?

一般是造成了过错的一方来承担侵权责任的纠纷赔偿。

1、其实就是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是指离婚纠纷中无过错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调解离婚(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除外)后的特定期限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纠纷。

2、离婚后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后的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应以无过错方在离婚之前遭受财产上的损害而提起赔偿请求。离婚后的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因离婚而受到的财产期待权损失除外。

3、离婚后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在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以离婚后提起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根据规定,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可结合多种因素酌定。

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属于侵权责任纠纷,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哪些情形离婚之后是无权要求赔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法律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所以就算当事人双方已经离婚,但是在离婚之后,如果是存在着侵权责任,那么也是需要由过错方来进行承担的,因为这时候离婚就是因为先出现了这样的一种侵权,才会导致双方的离婚,比如说婚内有重婚的现象,或者是婚内有家暴虐待的情形这种情况,那过错方就必须要承担赔偿责任。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离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