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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拒交税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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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4734人看过
导读:企业拒交税金分成两种情形,如果是非恶意只因亏损或者营业额较小(3万元以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是符合免征税金的,但是如果属于正常营业理应缴纳税金的企业,恶意逃税避税拒交税金,税务机关会责令其限期缴纳,并且按照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作为处罚。
企业拒交税金如何处理?

企业拒交税金分为两种情况:恶意和非恶意,处理方式分别如下。

1、非恶意:

真实亏损的企业可以不交。

账面长期亏损,不交企业所得税而又正常经营的企业,可能会引起税务的关注,他们可能参照同行业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情况,对相关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评估,并可能进行税务检查。

2、恶意:

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缴纳外,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缴纳税款是作为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一般公司的经营如果达到一定的标准是要缴纳税款的,但是如果营业额度不大或者真实亏损的企业的话,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是可以选择免税的,但是如果费法定免征情形却恶意不缴纳,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缴纳外,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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