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销售假药罪是哪一章规定的?

销售假药罪是哪一章规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396人看过
导读:销售假药罪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所规定的的范围。在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规定中,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生产销售假药的涉案情节和严重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不同的情节所认定的处罚标准是不同的。
销售假药罪是哪一章规定的?

一、销售假药罪是哪一章规定的?

刑法》中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二、生产假药的表现是什么?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处理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并根据生产销售假药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辩护处理。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买到假药或者是劣药的情况的时候,要及时的诉诸于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经济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经济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经济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