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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严重的会不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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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4869人看过
导读:民事纠纷严重的一般不会坐牢,对于民事纠纷的处理,是可以按照规定的司法程序处理,涉及到财产的赔偿可以按照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无力赔偿的,可以申请分期支付或者减少赔偿的方式处理。
民事纠纷严重的会不会坐牢?

一、 民事纠纷严重的会不会坐牢?

民事纠纷严重的一般不会坐牢,民事诉讼是主要是关于财产纠纷和人身损害两大类的争议,一般以金钱赔偿为主。不会判刑。但是,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二、《民事诉讼法》对于判决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事纠纷赔偿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不同的纠纷事项所认定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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