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什么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什么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390人看过
导读: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故意去破坏这些易燃易爆设备,易燃易爆设备被破坏之后肯定会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的,就类似于有些人故意去抢夺方向盘,根本就不考虑这种做法会给其他无辜的人会造成怎样的影响,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有死刑的。
什么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一、什么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制度本身就非常的严格,平时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不小心引爆了的话,工作人员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更不要说是去故意破坏这些易燃易爆的设备。这些犯罪嫌疑人其实就是自己心里面有什么不痛快的事情,然后就以一种扭曲的心态去报复社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