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合伙企业法》相关法规,在合伙企业持续经营期间,若存在如下几种情况,各位合伙人皆可选择退伙:
首先,当至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退伙事项发生时;
其次,在所有合伙人一致赞同该决定时;
再者,若发生合伙人实在无法继续参与合伙业务的特殊事由;
最后,其他合伙人如若严重违反了合伙协议中的相关承诺和规定。《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