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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和我老公的身份证办了的信用卡,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办信用卡,后来才知道

别人用我和我老公的身份证办了的信用卡,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办信用卡,后来才知道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3 13:37:41 已帮助17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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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和我老公的身份证办了的信用卡,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办信用卡,后来才知道
盗用别人身份证办的信用卡属于身份证持有者本人所有,如果非持证人本人使用,则属于“盗用他人信用卡”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范畴,而信用卡诈骗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其中信用卡诈骗罪占整个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的7成左右。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列举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其中就包括“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盗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消费,是一种典型的“冒用他人信用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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