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交通事故律师语音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语音解答 > 交通事故新车贬值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新车贬值是否赔偿

更新时间: 2021-04-25 21:22:34
律师语音内容:

一般不会支持车辆贬值损失,但是新车可以。

依据最高院《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目前,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

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展开
    收听量:914
  • 50″

    离婚案件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盛新银律师

    离婚案件属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立案后,就需要答辩、提交证据、证据交换,然后等待法院的审判。刑事案件立案后就还有诸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展开
    收听量:638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 车辆贬值如何索赔


    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本身的经济价值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经济价值降低,被称为车辆贬值。修理后是否存在贬值损失,应视车辆毁损部分的恢复情况而定。车辆的贬值率可以看作车辆的折损率。关于车辆折损率的取值和确定在二手车行业中有一定的依据可以参考。

    ......
  •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赔偿是否支持?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赔偿是支持的。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到一些责任方面的损失,当事人如果请求侵权赔偿的情况之下的话,人民法院是需要支持的,比如说维修费回损的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还有就是车辆的贬损费用。

    ......
  • 车辆贬值怎么算


    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指的是车辆发生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车辆本身的价值却已因事故受损而降低,即因事故而导致车辆的价值降低从而形成的损失。面对这些损失,当事人有权要求肇事者予以赔偿。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新车贬值费谁出,事故费谁出,新车贬值费

  • 新处理车辆贬值费,法院能支持贬值费吗

  • 车事故贬值费新处理办法,法院能支持贬值费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支不支持,有的地方支持,有的地方不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学理依据:  最高人民A主编的〈《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相关解释,以下情形应当对贬值损失赔偿请求予以支持:
    1、在发生事故之日购买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新购置车辆;
    2、发生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尤其是关键部件受损后,即使进行维修,也不能修复如初。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