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前协议通常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民法典中规定,夫妻间可以对婚前的财产进行约定,在婚前协议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婚前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之间签订的结婚协议是否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常会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订立某些契约,内容涉及诸多方面,这些契约并不都是有效的,当然也并不是一概无效。如何认定这些契约的效力,需要综合《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综合确定。我们知道,在民事领域,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护契约自由原则,遵循公平、等价有偿等交易原则。当然,相关法律同时规定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契约,即应属无效。婚姻家庭领域应属民事领域,但不同于一般的民事领域,除了财产关系外,婚姻关系中还包含身份、感情、隐私等诸多因素。其中的财产关系可适用一般的民事原则,《婚姻法》对夫妻有关财产的约定是给予充分保护的,只要双方是自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该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处理。《婚姻法》第19条第2款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身份关系等,就不能适用意思自治原则,而应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合同法》第2条第2款即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确定夫妻间契约的效力,就要看该契约的内容具体是怎样约定的了。如夫妻契约约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有不忠行为,则在离婚时放弃应属于自己的财产或者给对方赔偿若干数额的金钱。这样的约定即属符合《婚姻法》关于过错方应给予对方一定的赔偿的规定。再如夫妻双方约定:一方若在凌晨零时至清晨7时夜不归宿,应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对方。该“空床费”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夫妻双方的行为,也是对独守空房一方些许经济上的补偿。但是,如夫妻契约约定:婚后双方要努力维持婚姻,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则要给另一方100万元赔偿。这样的协议就违反了《婚姻法》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限制了当事人离婚自由权的行使,故不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