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离婚但是有了孩子的夫妻来说如果孩子和其中一方生活是需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但是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其实按照执行依据上来看一般都是能申请一次的,但是如果对方一直没有将抚养费按时支付最好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关于这个问题还是要多了解一下资料吧。
......离婚后可以再另行起诉追加儿女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子女无论由母亲还是由父亲抚养,另一方都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申请降低抚养费在必要和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是可以的,但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支付比例。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比例,以法律框架范围内双方有一致和共同意愿的协商为基础来确定,只要符合法定和自愿的条件即可,但抚养费是必须要支付的,只是标准可以减低。
......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子女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没有明显增加,而对方收入增加较多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一方追加抚养费的要求,在孩子的实际需要没有增加情况下,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云南振润律师事务所
李慧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云南振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执业律师,曾担任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分会党委成员、中共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专业领域:李慧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技能娴熟,办案思路清晰,擅长民商事纠纷、公司法业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权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工伤及交通事故处理、人身损害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具有独到的办案思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在公司法领域、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的见解。执业以来成功代理过多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集体案件、婚姻家庭、刑事等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认可。该律师在办案中注重证据的收集运用,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法律人的道德良知,全力以赴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李慧律师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及所学所能服务于社会大众,以“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损失最小化”作为一个法律人永恒的执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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