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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0-10-14 13: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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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六、因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满60日其近亲属仍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满60日仍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满60日仍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行政复议终止。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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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陈祺祎律师

陈祺祎律师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

具有与省级卫生行政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甲医院合作经验,对相关民事、行政事务较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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