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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 2019-12-17 14:51:43
律师语音内容:

第一种情况,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个人所有,即使婚后卖掉,所得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付的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付的首付,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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