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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

更新时间: 2021-03-11 14:12:25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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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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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

    离婚案件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盛新银律师

    离婚案件属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立案后,就需要答辩、提交证据、证据交换,然后等待法院的审判。刑事案件立案后就还有诸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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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


    什么情况下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在下列条件下是不能探望孩子的: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 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情况有哪些


    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情况有哪些?在下列条件下是不能探望孩子的: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 什么情况下中止探望权呢?


    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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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不得终止探望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 什么是探望权中止?探望中止是什么情况下发生的?

    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相关内容的介绍,如果遇到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必要的时候,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帮忙。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找到专业的律师帮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

  • 什么情况下,探望权终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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