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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更新时间: 2019-12-20 10:22:05
律师语音内容:

基层法院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程序上相对简便,审理期限缩短为3个月,标的额小于当地年平均工资30%一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制。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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