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借条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或者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借条的签署实际上是建立了债务关系,但是此类关系实际上是需要自愿建立才会有效的,而显失公平的借条的效力是待定的,故此可以撤销。
......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如果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如果其中一方是在另一方的欺骗的情况下,并且是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的,那么这份合同的有效性是有一定的问题的,因此是可以申请合同撤销的。
......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但是合同订立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对于显失公平撤销能反诉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显失公平撤销可以反诉吗
如果满足反诉的条件的,可以提起反诉。
二、反诉的特点是什么
所谓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活动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了一种的反请求,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并吞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的一种反制诉讼行为,它的对称是本诉,即已经开始的原诉讼。反诉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
一般而言,本诉的原告则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则是本诉的被告,第三人无反诉权,其诉讼地位仍然不变。
2、反诉请求是的。
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是互相牵连,又各自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反诉请求是实体上的请求,不同于反诉、反驳;反诉是程序上的请求,是的特殊形式,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引讼程序的发生或变更;反驳是抗辩的一种方式,即对程序或实体上的请求予以否认或不予认可,不能引讼法律关系的发生或变更。
3、反诉具有给付内容且能抵销、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功能。
本诉与反诉是两个既相似又有区别的审判程序,两者又都是给付之诉,即可以合审理,这样既能简化诉讼程序,又能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