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准逮捕以后,会在24小时以内宣布逮捕执法人员,逮捕的时候需要携带逮捕证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地方实施逮捕,整个流程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执行机关在逮捕嫌疑人以后需要在24小时以内通知其家属。
......法律规定批准逮捕后24小时内执行,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第68条,当中明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所提请的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之后,应当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与批准逮捕的决定。
......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以下属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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