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XX等四人与某某业主委员会、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邓某某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起因是惠州大亚湾区xx小区业委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线上投票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刘XX等四名业主认为选聘程序违法、合同存在欺诈,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选聘决定等。一审驳回原告诉请后,业主不服上诉。
张卫平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他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现任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这样的履历使他在处理此案时有着深厚的法理支撑。一审中,他向法院提交了业主大会召开的公告、投票记录等一系列证据,论证选聘程序符合《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且物业公司已履行资金投入义务,不存在欺诈。二审针对上诉人提出的“选聘程序未经业主大会授权”等理由,他逐一举证抗辩,提交业主大会授权材料等证据,证明上诉人主张无充分证据,选聘决定系业主大会作出,业主撤销权行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维护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权益,保障了小区管理秩序。
在刑事辩护领域,张卫平律师也有着出色表现。郭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5年6月10日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张卫平律师作为辩护人及时介入,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专业知识,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向办案机关提出郭XX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认定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决定撤销此案。这体现了“审前辩护”和“黄金救援期”在轻微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还有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公诉机关最初起诉被告人XXX的罪名是妨害公务罪。张卫平律师作为辩护人,凭借对法律的深入研究和对案件的细致分析,提出被告人主观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故意”,主观恶性不大,系初犯、偶犯且具有坦白情节等辩护意见。虽然最终被告人仍被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但罪名从妨害公务罪变为非法侵入住宅罪,定性和量刑都发生了很大改变。
张卫平律师承办过上千件疑难复杂案例,多个案例观点被各级法院采纳并纳入最高院裁判规则。他在电商杂志上发表过《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调整与对策研究》,这种学术沉淀让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能从更高的规则层面去思考和应对。无论是物权纠纷还是刑事辩护,他都能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复杂的案件中厘清规则边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也为法律行业的规则完善和实务操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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