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X于XXXX年X月XX日入职被申请人公司,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后来被认定为工伤。可被申请人没有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何X就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还主张工资差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加起来一共149670元。
何X受伤后,身体遭受着痛苦,更麻烦的是要异地维权。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四川,他在南京受伤,这让维权变得复杂。那段时间,何X心里特别着急,就盼着能尽快拿到赔偿款,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每天都愁眉苦脸的。
陈步青律师在何X提起仲裁后接受了委托。面对这起跨区域工伤待遇争议案件,陈律师清楚,如果走完完整的仲裁、诉讼程序,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对受伤的何X非常不利。
于是,他制定了“以调为主、快速结案”的诉讼策略。他先全面梳理案件,仔细核算何X应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像工资差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9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000元等,每一项赔偿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
在仲裁过程中,陈律师主动和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沟通。他跟对方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得依法承担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要是案件进入裁决程序,被申请人的应诉成本会增加,企业声誉也可能受影响。同时,他也从诉讼时间、执行风险等方面,给当事人分析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
经过多轮沟通,陈律师把握住了双方的心理预期。他发现,被申请人有赔偿意愿,但对高额赔偿有顾虑;何X希望尽快拿到赔偿,也理解异地执行的难度。于是,他提出“一揽子调解+违约惩罚”的方案,把全部诉求打包成71000元一次性解决,还设置3000元违约金作为履约保障。
最终,本案经南京市XX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是双方自XXXX年X月X日解除劳动关系;二是被申请人在XX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71000元,要是没按期足额支付,要额外支付3000元违约金;三是调解书生效后,何X放弃继续向被申请人主张相关权利,双方今后无涉。
何X原本担心拿不到赔偿或者要等很久,现在通过陈律师的努力,快速拿到了赔偿,不用再为异地执行发愁。
陈步青律师执业四年来,参与办理了大量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地区的工伤案件,帮助数百名职工成功获得工伤赔偿。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对于疑难工伤案件的认定、工亡案件及热射病认定工伤都有独到经验。这起案子能成功调解,靠的就是陈律师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和为当事人着想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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