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的当事人是姚X和朱XX。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期间,张XX分三次向姚X借款,总共借了23万元。20XX年X月XX日,张XX还给姚X出具了一张总借条,约定借期3个月,月利率2%,朱XX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
借款期限到了,张XX一分钱都没还,朱XX也没履行担保责任。姚X这下可着急了,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借出去,眼看着打水漂,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方欠的这23万,对姚X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可能是他积攒了很久的积蓄。而且借款不还,利息也没了,这损失可不小。
姚X找到了邵如阳律师。邵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一系列工作。他仔细研究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卷宗材料前前后后看了好多遍。
邵律师发现,虽然借条上写的借款金额是24万,但实际转账只有20万,还有3万是现金支付。在法庭上,邵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张XX尚欠姚X借款23万元未还,朱XX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他指出,双方约定的月利率2%符合规定,应当得到支持。对于律师费,虽然姚X主张24100元,但没有发票证明损失,所以这部分暂不被支持。而财产担保费用729元,有票据且在合理范围内,应当由朱XX承担。
最终,法院采纳了邵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朱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姚X23万元并承担利息(自2017年x月xx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给付财产担保费用729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也由朱XX负担。
对比姚X最初的处境,他原本担心钱要不回来,现在通过邵律师的努力,不仅拿回了本金,还能获得相应的利息和财产担保费用。这起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邵律师对证据的仔细审查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