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与长兴XX公司的借款纠纷,经浙江省长兴县法院判决我胜诉。然而,该公司不服判决,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时的情况十分棘手,对方请了专业律师团队,还声称有新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我也咨询过其他人,他们都说再审变数很大,我心里越来越没底,担心之前的努力会付诸东流。
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朋友向我推荐了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的戴芬芳律师。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301201311936342,服务地区是浙江杭州,联系地址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17楼。她是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还是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西湖分会委员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浙江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案件。了解到这些信息后,我觉得找到了救星,决定委托她代理我的案件。
委托戴芬芳律师后,她迅速展开行动。她先是花了三天时间,在律所仔细研究了一审的所有材料,包括我提供的聊天记录和打款凭证。通过分析,她精准地发现再审申请人超过了六个月的法定期限这一程序性缺陷。接着,她又针对对方提供的“股权认购合同”新证据进行深入调查。她前往相关部门查阅资料,与专业人士探讨,最终有力地质证该证据不成立,主张原审认定借款关系事实清楚。在庭审过程中,戴芬芳律师思路清晰,据理力争,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让对方律师无言以对。
最终,法院驳回了长兴XX公司的再审申请。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它维护了原审判决的既判力,保障了我的债权安全。让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也让我对法律的公正有了更深的认识。多亏了戴芬芳律师的专业和努力,才让我在这场纠纷中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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