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是一起发生在扬州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XX年X月XX日1X时4X分,被告杨XX驾驶小型轿车与张XX搭载周XX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张XX和周XX受伤。经扬州市XX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XX负事故主要责任,张XX、周XX负事故次要责任。
肇事车辆在被告XX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被告安XX公司投保了100万元计免赔商业三责险,事故均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周XX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46天,出院诊断有头部外伤、脑挫裂伤、左侧第3-8肋骨骨折等。
事故发生后,周XX面临着高额的医疗费用及身体上的伤痛,而赔偿问题却迟迟未能解决。他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54736.11元。此时的周XX满心焦虑,因为不确定自己能否得到应有的赔偿,未来的生活也充满了未知。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周XX家属在事故发生后,很快就找到了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黄蓉律师。当时,周XX家属心急如焚,担心赔偿问题无法妥善解决。
黄蓉律师接手案件后,前后多次查阅卷宗,卷宗约有上千页。她还多次与周XX沟通,了解事故的详细经过和他的诉求。在庭审前,黄蓉律师提交了多份文书,包括《赔偿诉求申请书》等,详细阐述周XX的各项赔偿主张及依据。
突出关键策略点
黄蓉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发现被告保险公司对周XX的伤残鉴定存在异议。她仔细研究了鉴定报告和相关病历资料,发现周XX的伤残鉴定是法院通过摇号方式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程序合法,且有医院出院记录作为依据。于是,黄蓉律师在庭审中着重强调了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和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切中了案件的要害。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黄蓉律师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这类案件上,她也有不少成功案例。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黄蓉律师关于周XX伤残鉴定结论有效的代理意见。对于周XX各项损失的认定,也基本采纳了黄蓉律师的主张。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认定周XX各项损失为149472.11元。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周XX各项损失12万元,其中给付周XX98977.59元;返还被告杨XX21022.41元。被告安XX公司在商业三责险限额内赔偿周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535.91元。
与周XX最初主张的154736.11元赔偿相比,虽然最终认定的损失略低,但也为周XX争取到了大部分的赔偿。周XX原本担心赔偿无法落实,现在得到了较为满意的结果。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黄蓉律师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和对法律依据的准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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