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的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他在2021年把钱借给了王姓二人,本以为到期能顺利收回本金和利息,可没想到事情却朝着糟糕的方向发展。
2021年,被告王代另一名被告王签署了《借条》,约定借款50万,月利息9900元,2022年归还,还明确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王先生扣除第一个月利息后,向被告王转账交付了490100元本金。之后又有一系列的补充协议和担保协议,但被告还款情况并不理想,仅支付了部分利息。
到了2024年,王先生实在没办法,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找到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一直深耕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已经承办了逾百件案件,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方面有一定的经验。
王先生当时心里非常焦虑,他担心自己的钱打了水漂。毕竟借出去的是自己辛苦赚来的钱,而且约定的利息也没拿到手。他还面临着一个难题,被告提出要将此前已还清的两笔借款利息与本案合并结算,这让案件变得复杂起来。同时,约定的月利息9900元明显超过了法律允许的上限,这也给维权增加了难度。
杨福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仔细审查了案件的所有证据,包括借条、转账凭证、补充协议等,前后查阅了大量的卷宗材料。他还多次与王先生沟通,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
针对被告三笔借款合并结算的抗辩,杨福律师坚持不同借贷关系不应混同。他在法庭上详细阐述了每笔借款的情况,用事实和证据证明前两笔借款已经还清,与本案无关。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避免了案件的复杂化和当事人利益受损。
面对利息超限的问题,杨福律师主动调整诉请,主张按4倍LPR计算利息。他依据法律规定,详细核算了借款本金和利息。经过核算,截至2022年某日期,被告尚欠借款本金454879.6元。法院经核算后支持了调整后的本金及利息,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在保证责任方面,虽然最后一份《欠条》约定还款期限为2023年某日期,原告提起诉讼时保证期间已届满,被告王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杨福律师准确预判风险,及时将诉讼重点聚焦于主债务人。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借款本金454879.6元,并支付利息(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某日期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被告王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185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大部分由被告负担,原告仅负担521元。
通过这个案子可以看出,杨福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借款本息及律师费47万余元,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杨福律师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准确应对了被告的抗辩和各种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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