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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案精准辩护,被告人获刑三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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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20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冯从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16人 执业12年
律所: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920141085604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0578168
代表案例:4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主要擅长的业务领域:刑事辩护、房地产业务、合同纠纷、公司法务、人身损害等。坚守“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非讼案件上千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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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被告人周X涉及两节开设赌场犯罪,且第二节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为其辩护,提出自首、从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意见。法院综合考虑后采纳量刑建议,判处周X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该结果在法定幅度内较为合理。
开设赌场罪案精准辩护,被告人获刑三年十个月

案件起始于被告人周X涉嫌开设赌场罪。周X曾因收购赃物于2014年被行政拘留,2020年1月8日主动投案,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3月30日被逮捕公诉机关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周X共两节开设赌场犯罪事实。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接受委托为周X进行辩护。

在第一节犯罪中,周X与吴某、卢X合谋为网络赌博网站推荐客户充值获利。冯从福律师凭借厦门大学法学院扎实的法学功底,紧扣“自首”情节,指出周X在公安机关尚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这一基于专业知识的精准判断,使得法院完全采纳自首意见,对该节予以从轻处罚

第二节犯罪发生在周X取保候审期间,他介绍他人到承租场所为赌博网站提供服务并收取介绍费。冯从福律师精准定位周X的“从犯”地位,指出其仅提供场所和工具、收取少量介绍费,并非直接实施充值信息传递行为。该意见被法院采纳,对该节减轻处罚

在退赃问题上,冯从福律师及时向法庭说明公安机关扣押10万元款项的性质,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主张其中4.8万元(第一节获利)加1300元(第二节介绍费)为违法所得应予没收,余款可抵扣罚金。最终法院判决没收退赃款19万元(共同退赃)加1300元(周X单独退赃),并明确余款用于抵扣罚金,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最终,法院在综合考虑自首、从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周X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冯从福律师作为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获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其专业能力获主流媒体认可,在本案中体现出专业、务实的辩护风格,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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