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常有律师担任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凭借在律所的工作经历,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在一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成与被告辽宁XX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合作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借款共计54万元,但被告怠于履行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导致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隋常有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系统梳理微信沟通记录、书面催告函等证据,成功证明被告构成根本违约。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全额返还54万元借款及利息。隋常有律师在保险拒赔维权领域同样表现出色,他凭借对《保险法》的精准运用及医学跨界知识,成功处理过多起高难度保险拒赔案件,帮助委托人挽回大额保险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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