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鹏威。他毕业于浙大城市学院,从2014年开始在法律行业摸爬滚打,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劳动案件就成功办理了200余件。他不仅是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还是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实践导师。
今天就来讲讲翁鹏威律师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委托人在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委托人受伤后多次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护理、营养期分别为180日、122日、122日。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含不计免赔,而且这次事故还造成了委托人家属受伤。肇事方只垫付了部分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谈不拢。委托人接到事故认定书和面对高额医疗费时,心里特别焦虑,整夜都睡不好觉,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于是,他找到了翁鹏威律师,委托律师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要求肇事方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8338.67元,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先予赔付。
翁鹏威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开始行动。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去交警部门调取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及保险信息,把肇事方全责的核心证据固定下来。接着,他协助委托人整理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损失相关证据,仔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明确诉讼请求。考虑到事故导致委托人和其家属两人受伤,翁律师为保障委托人权益,提出了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下的份额分配方案,还和委托人确认了肇事方垫付费用、补偿款等事宜,把案件细节都梳理得清清楚楚。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了多项抗辩意见,说委托人要承担20%过错责任、赔偿金额过高、不承担非医保用药及鉴定费诉讼费等。翁鹏威律师针对这些抗辩逐一反驳。他举证证明交警部门已经作出全责认定,委托人没有任何过错,保险公司说委托人有过错完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各项赔偿项目,他结合证据和浙江省赔偿标准,一项一项地论证金额的合理性,反驳保险公司不合理的核减主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主张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翁律师还就肇事方垫付费用的处理、交强险份额分配等问题向法院提出合理意见,请求法院一并处理,这样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采信交警部门的全责认定,驳回了保险公司的各项不合理抗辩。法院依法核定委托人的合理损失,认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结合交强险份额分配方案及肇事方垫付费用情况,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委托人各项经济损失143369.77元,同时支付肇事方垫付的60000元。委托人原本担心拿不到多少赔偿,没想到核心诉讼请求得到了支持,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
打官司就是要把证据和法律依据都弄扎实,这个案子能取得这么好的结果,靠的就是翁鹏威律师对每一个证据的认真梳理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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