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一位诚信经营多年的个体诊所经营者,因在微信群看到有人销售朝鲜生产的安XX牛黄丸,自行服用后感觉效果良好,便推荐给有对应需求的患者。然而,2024年1月,他却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传唤,随后被取保候审。这突如其来的刑事追诉,让张X的诊所经营陷入困境,也让他背负巨大心理压力。
此时,李忠宝律师介入此案。他有着丰富的履历,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本科、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云南天外天(楚雄)律所主任律师等。而他13年的公安边防部队服役经历,更是为他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边防侦查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注重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效力,杜绝仅凭推断定案。这种严谨的证据思维,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接受委托后,李忠宝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张X,耐心倾听其购买、服用、推荐药品的全过程,细致梳理案件细节。他敏锐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涉案安XX牛黄丸系假药,相关认定多为推断得出。这一关键突破口,成为后续辩护工作的核心抓手。
作为律所主任和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忠宝律师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裁判规则、证据认定标准有着系统性深耕。他结合张X系诊所经营者、无心涉罪的实际情况,将“厘清罪与非罪、推动不起诉”作为核心目标。他逐字逐句梳理全案卷宗,反复核查证据细节,撰写详实的法律意见书提交至检察机关。在意见书中,他明确提出张X的行为不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客观上,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涉案药品系假药;主观上,张X不存在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的主观故意;且张X系合法诊所经营者,一贯守法行医,此次系无心之失,不具有人身危险性。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过程中,李忠宝律师以党员律师、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他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详细阐述张X的行医初心、无心涉罪的事实,系统论证本案证据瑕疵与主观无故意的核心依据。最终,检察机关全部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于2025年2月28日依法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除了这起假药案,李忠宝律师还处理过租赁纠纷牵出的刑案。2025年2月20日,张X因一场持续数年的钢管租赁纠葛,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刑事拘留。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军旅生涯练就的应急处置素养,第一时间赶往看守所会见张X,梳理案情并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至检察机关。作为律所主任和刑辩委副主任,他对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等有深入研究,精准指出张X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与检察机关沟通中,他坚守法治底线,最终检察机关在8日内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还有个体工商户张X涉嫌诈骗罪被刑拘一案,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后,次日便赶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他凭借对诈骗罪构成要件的专业把握,精准拆解案件争议,确立核心辩护思路。在与公安机关沟通时,他以党员身份坚守公正立场,最终成功为张X争取到取保候审,一年后张X被确认不构成诈骗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李忠宝律师的这些案例,不仅帮助当事人洗清冤屈,更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在刑事辩护中厘清罪与非罪的边界,避免合法从业者因不知情而被错误追责,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从业者的前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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