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充满了挑战与变数。企业合规问题错综复杂,建筑工程纠纷盘根错节,刑事法律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实践者——张居宽律师,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法律领域中闯出了一片天地。
张居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十余年的丰富经验。他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同时还身兼中共党员、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等多重身份,拥有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这些丰富的履历为他处理复杂法律事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处理案件时,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以生命权纠纷案为例,三原告的亲属因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张居宽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进行现场勘验,围绕事发道路管理者、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分析。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最终为原告争取到了部分赔偿,展现了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利益的维护。
在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要求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张居宽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提交了《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但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尽管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张居宽律师在案件中积极收集证据、参与庭审辩论的过程,充分体现了他对案件的认真负责和为当事人尽力争取权益的态度。
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张居宽作为被告代理律师,面对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返还管理费的诉求,他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通过提交相关证据,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张居宽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
张居宽律师不仅在具体案件中表现出色,还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他凭借着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的结合,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这种跨领域的专业能力使他在企业合规等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
回顾张居宽律师的执业生涯,他始终以“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为指引,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多个领域深耕细作。他的务实作风和专业能力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未来,相信他将继续在法律领域中砥砺前行,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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