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聊城的法律界,杨子兴律师是一颗闪耀的明星。他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建筑工程案件,同时在交通事故、婚姻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现任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还身兼聊城市委、市政府及多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仲裁员等多重职务。
在刑事辩护领域,杨子兴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他承办的几起典型刑事案例。
在销售伪劣产品罪缓刑成功案例中,当事人张某系个体经营者,持有电子X零售许可证。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购入并对外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张某案发后内心焦虑,对刑事诉讼流程及法律后果不了解,委托杨子兴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要准确认定张某是否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如自首、认罪认罚等;二是要让法院认可张某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三是需推动张某进行退赃退赔并预缴罚金,以体现其悔罪诚意。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张某,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仔细查阅案卷材料。他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提出多项针对性辩护意见。指出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具结书,庭审中对指控无异议;张某无犯罪前科,本次犯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低;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悔罪态度良好。同时,杨律师引导张某退缴全部违法获利2万元至公安机关,并督促其提前预缴罚金。
最终,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采纳了杨子兴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张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具有多项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在杨XX寻衅滋事案中,当事人杨X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杨子兴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确定其系临时起意、未造成严重后果。律师固定当事人自首证据链,认定自首情节;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论证其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引导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导推动当事人与被害人沟通协商,全额赔偿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严格依据法律论证当事人符合缓刑条件。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杨XX缓刑。
还有一起酒后冲动酿刑案,2025年某日凌晨,甲某、乙某、丙某因搭讪纠纷与邻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两名被害人轻伤二级,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此案件辩护难点在于致二人轻伤二级量刑起点高、共同犯罪区分责任难、三人此前有行政处罚记录影响缓刑适用。杨子兴律师精准定性,认可罪名并聚焦从宽情节;锁定三人自首情节;指导家属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论证三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坚持认罪认罚;经社区评估三人符合缓刑要件。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判处三人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这些案例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首先,对于刑事犯罪案件,即便情节看似严重,如致二人轻伤二级,只要具备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仍有可能依法适用缓刑。其次,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关键,可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提升缓刑成功率。再者,精准辩护比一味对抗更有效,理性认可罪名、聚焦从宽情节,结合自首、认罪认罚、社区评估等多维论证,更易获得法院采纳。最后,提醒人们在公共场所要冷静沟通、理性处理矛盾,避免因冲动触犯刑律。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犯罪案件的处理越来越注重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像销售伪劣产品罪、寻衅滋事罪等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正的量刑。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帮助当事人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挖掘有利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杨子兴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辩护能力,在聊城的刑事司法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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