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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未动工的还建房,合同终解除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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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79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戎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120211137948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527004430
代表案例:26个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认真尽责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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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戎畅律师为原告张XX提供法律援助。自20XX年起,张XX经中介与被告黄X签订还建期房买卖合同并付清款项,但近十年房子未动工。戎畅律师深耕于民商事领域,通过固定证据、精准抗辩,历经一审,成功为张XX争取到合同解除、全额退款的结果。
十年未动工的还建房,合同终解除退款

近十年前,原告张XX经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与被告黄X签订了一份拆迁还建期房买卖合同。张XX满心期待能早日入住,签约当日就全额付清了购房款项,同时还向中介方支付了居间服务费。然而,现实却给了他沉重一击,合同签订后,案涉还建房始终未动工建设,还建交付时间变得遥遥无期。

张XX购房居住使用的合同目的彻底无法实现,无奈之下,他委托戎畅律师将黄X诉至法院,主张解除合同追责索赔。

戎畅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进行了证据梳理。收集整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全款购房付款凭证、房款收条、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社区产权证明、被告授权委托书、催告沟通记录、居间服务费缴费凭证等全部涉案证据,固定了案件基础事实。

在庭审准备阶段,戎畅律师针对被告黄X的答辩观点制定了核心抗辩策略。黄X以政府未通知分房为由,主张自己无逾期交房责任。戎畅律师明确指出,案涉合同相关条款仅为政府启动分房流程后被告需履行的附随义务,并未约定交房期限完全依附政府通知,更无长期未分房即可免除交房责任的约定。

交付房屋是房屋出卖人法定核心义务,不能依附不确定的外部行政因素无限拖延履行。张XX已足额履行付款全部合同义务,若任由黄X无限期拖延交房,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违背法律公平原则,直接致使张XX购房自住的根本合同目的落空。

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黄X坚称房屋无法交付系政府客观原因导致,依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应以政府分房通知为准,自身不存在违约过错。房产中介公司虽认可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关系,但拒绝退还居间服务费用。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确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合同于起诉状副本送达黄X之日正式解除,同时判令黄X限期向张XX全额退还购房款项。

案件结束后,张XX终于摆脱了这场长达近十年的交易僵局,挽回了自己的经济损失。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戎畅律师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务实态度,通过固定证据、精准辨析合同义务、依据法律原则抗辩,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基层法律服务中,像戎畅律师这样的法律工作者,用实际行动为普通人解决了生活中的难题,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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