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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二审:精准辩护改写判决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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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96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龚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37人 执业7年
律所: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320191008673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82751545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龚彬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独到见解,秉承“以品立信,以贤致远”的宗旨,贯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为您提供最优质的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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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多人共同实施的涉毒刑事犯罪案件,涉及制造毒品、毒品交易、容留他人吸毒等多项毒品类犯罪,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侦查周期漫长,一审、二审跨度时间久。当事人罗某某因参与制毒和毒品交易行为,一审被认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制造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一审判决后,检察机关抗诉,同案被告人及罗某某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毒品犯罪二审:精准辩护改写判决走向

二审阶段,罗某某委托龚彬律师为其辩护。接受委托后,龚彬律师全面阅卷,仔细梳理全案证据材料,对转账记录、讯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资料等关键证据进行核实。他还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核实案件细节,厘清罗某某的主观认知、行为动机和实际参与程度。

庭审中,龚彬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罗某某无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是受他人委托被动居间协助,且未实际获利,主观恶性较小;毒品交易数量仅依据言词证据推定,实物毒品未完整查获,部分事实证据存在瑕疵;罗某某在共同制毒犯罪中属于被动参与、辅助配合,并非发起者与主导者;罗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自愿认罪悔罪,存在多项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他请求二审法院准确区分各被告人地位作用,依法调整定罪与量刑

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及审委会讨论,采纳了检察机关部分抗诉意见,同时充分考量了龚彬律师的合理辩护观点,作出终审改判。撤销一审对罗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改判罗某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一罪,不再单独数罪并罚。综合认定罗某某在毒品交易中系从犯、制毒犯罪未遂、坦白认罪等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调整为三万元。整体维持当事人实际服刑刑期不变,精准修正了一审法律适用错误,厘清了罪名定性,规范了刑罚适用,剔除了一审不当定罪评价。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首先需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全面分析案件,挖掘有利证据和情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提供案件相关信息,以便律师制定更有效的辩护策略。同时,要相信法律的公正,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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