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X在其经营的浴室内容留他人卖淫,构成容留卖淫罪。许X委托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此时张琪律师已自2017年执业,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面对此案,张琪律师立即投入工作。
张琪律师首先逐页比对了询问笔录中的签名笔迹,发现部分笔录签名有细微差异。他通过与当事人确认,并向专业笔迹鉴定机构咨询验证,这一发现让他意识到笔录证据可能存在瑕疵,后续策略上更加谨慎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接着,张琪律师锁定了关键交易日期,发现部分交易时间与被告人声称的外出时间有冲突。他调取了被告人的微信出行记录进行验证,发现确实存在被告人不在场的情况,这对后续辩护中减轻被告人责任起到重要作用。
在查证过程中,张琪律师还申请了当地的气象数据,发现案发时间段内天气恶劣,不利于人员流动。这一证据结合其他证据,进一步说明被告人浴室当时的经营状况可能并不像指控的那样频繁容留卖淫。张琪律师凭借其比对过上千份送货单的经验,深知细节审查的重要性。
同时,张琪律师还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浴室的入库系统数据,发现货物采购量与指控的卖淫次数不匹配,这为辩护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并且,他还调取了员工的考勤记录,发现部分时间段员工数量较少,难以支撑大规模的容留卖淫行为。
最后,张琪律师申请笔迹鉴定,确定了有争议笔录签名并非被告人本人所签。由于张琪律师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在证据审查和法律运用上更加专业严谨。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许X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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