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竹县的一起盗窃案中,被告人A受公司委托下乡办理电子医保激活业务,却利用操作被害人手机、绑定社保卡的便利,秘密转走多名被害人银行卡内数万元资金。案发后,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告人A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案件形势对其极为不利,当事人和家属陷入了焦虑与无助之中。
此时,凌灿伟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他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仔细梳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通过与被告人深入沟通,他确认被告人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随后,凌律师推动被告人家属全额退赔所有被害人损失,并全部取得书面谅解。同时,协助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出初犯、自首、全额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完整的从轻、减轻意见。在这个过程中,凌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突破口,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法院采纳了凌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依法认定被告人A系自首、全额退赔、全部谅解、认罪认罚,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完全采纳量刑建议,实现了罪责刑高度统一。这一结果让被告人A得到了相对轻缓的处罚,避免了更严重的刑罚,也让当事人和家属如释重负。在日常工作中,凌灿伟律师就像这样,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负责的态度,处理着一件又一件复杂的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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