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有这样一位女律师——班兆然,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公正与力量。执业以来,她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29件,这一庞大的数字背后,是她深厚的实务积淀和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
班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领域。在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中,原告因与案外人正常交往被被告误解,被告在抖音平台公开原告隐私信息并辱骂,还提起反诉。班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固定了被告发布侵权视频、评论、私信辱骂、平台投诉记录、心理诊疗报告及律师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她依据民法典,明确原告与案外人交往时被告尚未登记结婚,不存在“插足婚姻”情形,被告行为不属于合法自力救济。同时证明原告仅在私下沟通中回应,不构成名誉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全面弥补了委托人名誉与财产损失。
在同居子女抚养权案中,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一子,女方起诉请求获得抚养权及抚养费。班律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重点论证孩子年龄尚幼、长期由母亲照料且已形成稳定生活环境,变更抚养环境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她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固定男方不利于抚养的行为,提交女方亲属协助抚养意愿书补强女方抚养能力与条件。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男方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还有混同用工下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与劳动者权益追索案,劳动者先仲裁败诉后起诉。班律师结合入职材料、工服等证据厘清混同用工关系,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她固定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关键证据,依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定追索加班工资,结合离职证据主张经济补偿。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劳动关系,被告连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劳动者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班律师始终秉持“专业、高效、务实、尽责”的执业理念,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倾注全部精力,从案件梳理、证据搜集、法律分析到庭审辩护,层层把关、精益求精。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捕捉案件关键节点,灵活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实际问题,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行业内的良好口碑。
329起案件,是班兆然律师执业生涯的见证,也是她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勋章。未来,她将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前行,用专业和责任为更多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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