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省西宁市XX区,原告深圳X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XX产生追偿权纠纷。20XX年XX月XX日,被告向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X200元,年利率为6.X%,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同日,被告与黑龙江甲X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由该担保方为被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被告逾期未还,担保方为其代偿1XX03.X3元,之后担保方将担保合同项下追偿权等全部权利转让给原告,原告通知被告债权转让事宜并催要,但被告推诿不还,原告遂诉至西宁市XX区人民法院。
李斌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于青海地区,接案后从全案材料中锁定债权转让相关证据作为突破口。这些证据形成于债权转让发生时,以书面合同形式存在,详细记录了担保方将追偿权转让给原告的具体条款、金额及相关约定内容。
李斌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4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领域,承办的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在本案追偿权纠纷中,其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能精准把握债权转让合同的关键要点,为案件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李斌律师接案后,第一件事是全面梳理债权转让的整个流程,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发现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的时间和方式可能存在影响效力的疑点。随后,他仔细比对债权转让合同与原始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调查担保方代偿的具体凭证和记录。为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他申请法院对相关银行账户流水进行调查取证,并提交了债权转让合同、代偿凭证等关键证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XX偿还原告深圳XX公司代偿本息共计1XX00元,分阶段支付。若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任意一期款项,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另需支付原告违约金15X4.45元。案件受理费33X元,减半收取计16X元,由原告深圳XX公司自愿负担。结案前,李斌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了原告的主张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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