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先生原是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工伤。因与单位就部分工伤待遇支付问题产生争议,他委托律师向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超16.7万元的工伤待遇及近8千元赔偿金的请求。此时,具备南京大学法学背景的陈建平律师介入此案。
陈建平律师从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深厚的实务积淀让他一眼就抓住了案件核心。他深知,用人单位已为员工参保,大部分法定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单位的责任在于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以及配合办理社保理赔手续。作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他凭借对《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精熟运用,在2025年11月13日的调解中,清晰地区分了社保基金与用人单位的责任边界,将调解焦点集中于用人单位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款项。最终,双方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45,000元(税前)以及其配合社保理赔的义务达成一致。
无独有偶,沈先生在工作中受伤认定工伤后,因待遇补偿问题与涟水某船舶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争议。陈建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确认了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及各项法定待遇的计算依据。在仲裁程序中,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工伤待遇的具体构成及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等焦点问题,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并发表专业的代理意见。鉴于被申请人对部分事实予以认可,但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陈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经过多轮磋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既保障了申请人及时获得赔偿,也考虑了被申请人的实际支付能力。
这两起案件中,陈建平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精准把握了社保与企业在工伤待遇中的责任边界。他将法律规则与实际案件相结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推动了纠纷的高效解决。在工伤待遇争议的领域,这种对责任边界的清晰界定,不仅有助于当事人获得合理的赔偿,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在劳动工伤领域,陈建平律师及其团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尤为专精于工伤案件。他以一切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江浙沪皖地区的客户提供上门服务,还为经济困难者提供先垫资办案、结案后收费的贴心支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让他在工伤待遇争议的处理中,能够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成为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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