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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刑事辩护路:从警转行的法律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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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06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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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执业至今已十六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在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等案件及职务犯罪领域经验丰富。
十六年刑事辩护路:从警转行的法律征程

2009年,李鉴春从周口市公安机关转行,投身律师行业。此前,他在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丰富的刑侦经验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几个月后,李鉴春迎来了第一次独立办理的刑事案件。这是一起侵犯人身权利的案件,他凭借在公安机关积累的对案件侦查流程的熟悉,迅速开展工作,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为当事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虽然案件规模不算大,但这次经历让他更加坚定了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的决心。

又过了几年,李鉴春首次接触到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证据繁多且关系复杂。他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对每一份证据进行仔细梳理,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细节。最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执业中期,李鉴春办理了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将租赁的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主观意图,否定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属民事范畴,并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公司申诉后仍维持了这一决定。

最近一次,是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不起诉案。熊X为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两次偷越国境,后主动投案。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他明确行为动机,界定情节性质,全面梳理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现在,李鉴春作为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依旧活跃在刑事辩护一线,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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