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陈X经人介绍入职某货运服务部担任司机,月工资5500元,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9月19日,陈X意外摔伤后便无法继续上班。此后,陈X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希望确认自2023年5月9日起与该货运服务部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2000元。但被申请人坚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双倍工资,陈X陷入了维权的困境。
在这样的情况下,陈X找到了长春地区赵爽律师。赵爽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现担任吉林弘彻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和合同纠纷,同时在多个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秉持着对当事人无限忠诚的执业理念,曾被长春律协评为先进个人,还获得了统战部和心理基金颁发的荣誉证书。
面对这起确认劳动关系及双倍工资争议案,赵爽律师深知关键在于证据。她仔细研究了陈X提供的各项证据,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门头照片、保险出险通知单、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等。但她也清楚,仅靠这些还不足以有力地反驳被申请人的抗辩。于是,她进一步深入调查,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被申请人经营者及其妻子的联系电话、微信等信息。
在举证过程中,赵爽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了有条理的整理和分析。她指出,这些信息足以证明陈X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双方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主体资格,陈X接受被申请人的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工作系被申请人业务的组成部分。
最终,仲裁委采纳了赵爽律师的观点。经审理,确认双方自2023年5月起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双倍工资差额,由于被申请人未与陈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起至陈X受伤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核算,陈X2023年5月至9月工资分别为3703元、5140元、5150元、5500元、5500元,双倍工资差额为19493元。裁决确认双方自2023年5月起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陈X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9493元。
在这起案件中,赵爽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陈X维护了合法权益。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对当事人无限忠诚的执业理念,也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的专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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