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不少人觉得关联公司是独立的个体,若一家公司欠款,只能向该公司追讨,而不能涉及其他关联公司和股东。但实际上,当关联公司存在人格混同、股东出资未到位等情况时,法律是支持多层追责的。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债权人很可能面临欠款无法追回的困境。
本地一家建材供货企业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2021年1月,该企业经人介绍为几家关联公司供应水电器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微信沟通订货、送货事宜。供货期间,企业按要求交付多批货物,部分送货单加盖第一家公司公章、部分由其监事签字确认,交易全程由第二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接,货款亦由三家公司交叉代付。截至2024年8月,被告方仅支付8.6万元,尚欠货款5.2万余元。企业多次催款,三家公司互相甩锅、否认交易关系,三名股东以“独立法人、出资未到期”为由拒绝担责。企业维权陷入绝境,遂委托执业19年的林树昌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林树昌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研判本案核心难点。为突破困局,林树昌律师重点开展了四项核心工作。一是梳理完整交易证据链,固定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对账记录、交叉付款凭证,还原真实交易流程,夯实债权基础;二是深挖关联关系,调取工商信息,证实三家公司人员交叉、地址混同、财务代付、联系方式统一,构成人格混同;三是论证股东责任,查明三名股东均为全额认缴、未实缴分文,且三家公司均已失信无财产,符合出资加速到期条件;四是精准列全部被告,将三家公司及三名股东一并起诉,全面锁定责任主体。庭审过程中,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全部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林树昌律师围绕交易真实性、人格混同认定、股东出资责任、债务连带清偿四大核心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出示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有力驳斥被告“无关交易、独立法人”的抗辩逻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树昌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三家关联公司共同偿还货款及利息,三名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全部诉讼费用由六被告承担。在司法实践中,当遇到关联公司欠款纠纷时,若存在人格混同、股东出资未到位等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将关联公司及股东列为共同被告,主张多层追责。
案件结束后,建材供货企业成功追回了欠款。执业19年间,林树昌律师见过太多当事人在复杂的商事纠纷中陷入困境。案子办完了,教训留下了。但对下一个人来说,这些教训也许能变成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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