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设备租赁市场,长期拖欠租赁费用的情况并不少见。2022年,原告李XX找到何小艳律师,称被告谢XX拖欠其租赁台班费长达10多年。何小艳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面对这起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她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迅速展开分析。
考虑到诉讼时效问题,何小艳引导当事人要求对方还款,以此中断诉讼时效。同时,她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谢XX经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经审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予以确认。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谢XX向原告李XX支付台班费270000元及利息。由于诉讼策略得当,被告在判决后即支付了全部租赁台班费及逾期利息,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中,法律规则的模糊性使得争议更加复杂。原告王XX、王某母女作为王家村村民,在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中遭遇不公。此前,她们就曾因2013年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提起诉讼,历经一审、二审终审,法院判决被告向她们支付相应补偿款及利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也裁定驳回了被告的再审申请。
然而,2018年土地征收单位增加部分土地补偿款后,两原告仍未获得分配。何小艳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被告辩称原告二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理由是原告王XX出嫁后主要在大圩生活,王某也跟随在大圩生活、读书,且在灵川XX队参与集体收益分配。
何小艳依据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对于被告提供的某村村委会证明,因村委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被告提供的灵川XX队分配集体收益的名单复印件,由于无法与原件核对,且名单上未见二原告名字,二原告也未作为签领人签字,该证据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此外,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已做出生效判决,认定二原告具有被告组织的村民资格。被告虽对该判决提出再审申请及抗诉申请,但均未获得支持。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31万元及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
何小艳律师作为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在这两起案件中,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诉讼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她的办案过程也为解决类似的债权债务纠纷和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有助于厘清相关法律规则,推动法律实务的发展。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