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原告受被告一聘请,于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在郑州某项目从事钢筋绑扎及带班管理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劳务报酬按400元/天计算。经结算,被告一尚欠原告45000元劳务报酬未支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委托罗心艳律师起诉,要求二被告共同支付报酬、逾期利息及维权费用。被告一称应由被告二支付,被告二则称与己无关。
执业两年的罗心艳律师警觉到证据固定的重要性,她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原告提供劳务及结算欠款的相关证据。罗心艳律师还建立了“劳务报酬案件证据清单”,该清单涵盖了劳务关系证明、报酬结算凭证等关键内容。在本案中,这份清单帮助她全面收集和整理证据,确保核心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明确。
在庭审中,同行常见的处理方式可能只是简单陈述事实,而罗心艳律师充分举证质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针对二被告的答辩意见逐一反驳。她指出被告一未举证证明原告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及自身与被告二的关联,被告二无相反证据推翻原告提供的劳务事实相关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一劳务合同关系成立,被告一承担付款责任,原告成功追回拖欠的劳务报酬及相应逾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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