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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不利局面下的司法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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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33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飞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15人 执业4年
律所: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720221056356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345921516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业、用心、贴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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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立案侦查,面临法律惩处。浙江金华的张飞勇律师介入后,凭借专业辩护,使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逆转局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不利局面下的司法纠错

当事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金额达10000元,从中获利2000元。尽管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全额退赃,但在司法程序初期,其仍面临着被起诉定罪的不利局面。

此时,来自浙江金华的张飞勇律师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张飞勇律师是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是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2024-2025年度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主攻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

接受委托后,张飞勇律师第一时间对接办案机关,完整查阅了案卷材料。他仔细核实涉案金额、资金流向、到案经过及证据情况,精准梳理出案件的核心事实与从轻情节。通过审查,张飞勇律师确认当事人具备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出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较轻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随后,张飞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他明确阐述当事人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结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出不起诉的辩护主张。他重点说明当事人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已弥补社会危害等情况。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张飞勇律师全程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具结、退缴违法所得等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推动案件快速、公正处理。

最终,浙江省金华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原本可能面临的定罪处罚被成功避免,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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