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检察院批捕慢是为什么?

检察院批捕慢是为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647人看过
导读:检察院批捕慢是因为证据还不足够,还不能进行批捕,但这也是为了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刑诉法条文: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检察院批捕慢是为什么?

检察院批捕慢是为什么?

对于批捕是必须要构成批捕的条件,如还没有定罪的证据一般是不能乱批捕的,只要是规定的时间之内找出证据,都是可以进行批捕的。

检察院批准逮的期限为七日。

刑诉法条文: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正式批捕就一定会判刑吗

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及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经过审查,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登记表,对移送的起诉意见书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者有遗漏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按照要求制作后移送或者在3日内补送。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批捕是必须要有构成的条件才可以事实这一行为,而且基本上批捕就是可以给犯罪人员定罪了,因此,执法人员在对待批捕上是更加的小心慎重,就是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同样也是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大家的权益。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