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曾借给被告一笔钱,借款已逾十几年,明显超过诉讼时效。被告在法庭上以时效届满为由,要求驳回委托人本金7万元及利息4万余元的诉请。一旦败诉,委托人将血本无归。
李凯杰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案情,决定抓住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这一关键情形来恢复胜诉权。他对委托人提供的与被告的沟通录音进行精准提取,找到了被告“愿意还钱”的关键表述,并将其作为核心胜诉证据提交给法院。同时,李凯杰律师准确引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关于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的规则,为胜诉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核算本息时,李凯杰律师依法计算,剔除了不合理部分,使诉求更具合理性,获得了法院的认可。此外,他还清晰区分了二被告的责任,保住了主要债务人的还款责任。
历经多轮庭审,李凯杰律师始终稳定应对,持续补强证据、巩固抗辩观点。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本金6.8万元及利息3.8万余元,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民间借贷中,首先需要重视诉讼时效问题。一旦发现借款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要及时采取措施,如通过书面催款、录音等方式获取债务人同意履行的证据。同时,在借款时应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保留好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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