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组建家庭后,往往都有明确的分工,有些夫妻一方可能将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家务劳动中,像照顾孩子、伺候老人、打理家里大小事务。但当婚姻走到尽头时,全职付出家务的一方可能在经济上会面临困境。《民法典》里的家务补偿制度,就是为了保护这类在家庭劳动中付出较多的人。可这制度究竟适用于哪些情况呢?咱一起来看看。
一、适用前提是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吗
在《民法典》出台前,家务补偿主要适用于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提前约定了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但《民法典》实施后,不管夫妻是实行共同财产制还是分别财产制,只要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离婚时都有权请求补偿。比如小李和小张结婚后,虽然没有约定财产分别所有,但小李长期在外工作,小张则辞职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承担了绝大部分家务。后来两人离婚,小张就可以依据《民法典》请求家务补偿。
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咋界定
承担较多家务劳动通常体现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比如一方长期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辅导功课,照顾生病的老人,承担家中所有的家务琐事,或者为了支持另一方的事业发展,牺牲自己的工作机会等。像小赵为了让丈夫能安心创业,放弃了自己晋升的机会,专心在家相夫教子,处理家里的各种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小赵就属于承担了较多家务劳动。不过这里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像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内容等。
三、补偿请求在啥时候提出
要申请家务补偿,必须得是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离婚时没提出来,之后再提,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而且这请求得向法院提,补偿的具体数额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的。比如小孙和小周离婚,如果小周在离婚诉讼中没有提出家务补偿请求,等离婚判决下来后,他再要求家务补偿,法院通常就不会支持了。
四、补偿数额咋确定
法院确定家务补偿数额时,会考虑多个因素。比如说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越长,补偿数额可能相对就会高一些。还有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可能需要支付的补偿会多一点。另外,当地的生活水平也会有影响。要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生活成本高,补偿数额可能也会相应提高。比如在一些大城市,夫妻离婚时,承担较多家务的一方获得的补偿可能比小城市要多一些。
当离婚时提出家务补偿后,可能会遇到对方不认账、补偿数额谈不拢等情况。这时候该怎么进一步争取权益,怎么保障自己拿到应有的补偿,就成了新的难题。如果你也面临类似的法律困扰,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聚集了众多具备专业资质的律师,他们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为你答疑解惑,帮你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你在法律问题上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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