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被告人张XX是个经商的,小学文化,户籍在江西省上饶市。他有犯罪前科,曾因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刑。2025年,他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先是被临时寄押,后被刑事拘留,最后被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商水县看守所。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他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张XX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查明的事实:XXXX年,张XX和“阿X”在柬埔寨赌场做“叠码仔”时相识,“阿X”向他大量借款。2025年,“阿X”要还钱,因张XX不敢收境外转款,“阿X”表示通过地下钱庄用无卡现金存款方式转款。张XX没自行接收,而是把转款用于归还猪肉款,并提供了公司出纳翁X的银行账户。“阿X”转的钱里有商水县居民李XX、张XX、胡某某被诈骗的资金。
双方各自主张:公诉机关认为,张XX明知是犯罪所得还予以转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张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张X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他清楚“阿X”还钱的资金来源可能存在问题,还提供账户进行转移,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张XX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量刑情节
法院查明的事实:张XX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案发后,他退赔被害人李XX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双方各自主张:公诉机关认为张XX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辩护人付文杰律师提出,张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具有坦白、积极退赃并获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的情节。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张XX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且积极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对辩护人与上述量刑情节相符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张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5年X月X日起至2026年X月X日止。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OPPO牌黑色直板智能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帮人转移不明资金,不管对方和你关系多好,只要知道可能是犯罪所得,就不能参与。其次,如果不小心陷入类似情况,要及时主动配合警方调查,积极退赔损失,争取从轻处理。最后,一定要有法律意识,了解基本的法律规定,避免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
结尾
在这起案件中,张XX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违法犯罪的事情千万不能做。付文杰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这几年,他办理过不少刑事辩护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精准地为被告人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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