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厦门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陷入了复杂的法律困境。被告一作为某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在施工时通过采购人员向原告采购广告制作和安装服务,双方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经微信下单和对账确认了款项情况。之后,采购员让原告与被告二签订合同用于向业主请款,然而合同签订后却未付款。此时,原告面临着确认究竟与被告一还是被告二存在合同关系的难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王伟栋律师登场。王伟栋从2018年开始在福建厦门执业,是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他专注于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犯罪辩护核心领域,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为了解决这起案件的难题,王伟栋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策略。为避免被告一、被告二互相推诿,他决定同时起诉被告一、被告二。在庭审过程中,王伟栋通过发问,让被告一确认与原告联系的是其采购人员,被告二则提出案涉项目系被告一挂靠其名义施工,被告一是案涉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基于这些庭审情况,王伟栋提出结合被告二的陈述及微信聊天记录,可证实案涉广告制作和安装系由被告一与原告进行洽谈,材料及费用均由被告一确定和结算,被告一是案涉工程的实际控制者与利益归属者,应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
王伟栋指出,在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为请款需要,要求供应商或班组与其指定第三方签订合同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在本案中,案证据清楚表明原告仅是配合被告一以被告二名义请款而与被告二签订合同,所以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被告一与原告存在合同关系,被告一为付款主体。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一应承担付款责任。王伟栋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恪守律师执业道德与规范,在法律框架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他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周全的诉讼策略、娴熟的庭审技巧,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作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厦门市商事调解协会会员及惩戒委委员,王伟栋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解决了这起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避免了原告空有胜诉判决却难以执行的情况,实现了有效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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