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赫律师来自内蒙古包头,接手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后,发现情况十分棘手。原告试图通过刑事报案途径解决民事合同争议,且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仍不罢休。案件的关键在于准确界定案件性质,以及判断公安机关和复议机关的程序是否合法。
周赫律师展开了一系列具体工作。他仔细查阅了大量与房屋征收拆迁相关的文件,包括征收协议、公证处和执法局的见证材料等,以厘清原告所称“物品被强行搬走”的真实性质。他还深入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通过这些工作,周赫律师确定原告所报事项属于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行为,而非刑事犯罪行为。他向法庭强调,原告的实质诉求应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解决,而非刑事报案。在与原告的沟通中,周赫律师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向对方施压,让其明白自己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经过努力,对方开始意识到自身诉求的不合理性,案子有了实质进展。
随着案件的推进,周赫律师运用了准确界定案件性质、援引法定程序规则等手段。他协助法庭明确原告所报事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从根本上否定了原告诉请的合法性基础。同时,他证明公安机关及复议机关均依法履职,不存在不作为或程序违法。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周赫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滥用。
周赫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核心价值在于,他精准把握法律界限,为行政机关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支持,有效防范了滥诉风险,降低了政府败诉风险与舆论压力。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让模糊的法律关系变得清晰,为当事人和行政机关都带来了公正的结果。
除了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周赫律师还处理过一起涉嫌串通投标罪的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马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刑事拘留,涉案金额超500万元。周赫律师在侦查阶段就介入此案,他仔细挖掘马某的自首情节,强调涉案项目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小。他还积极推进认罪认罚程序,建议马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周赫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马某免于刑事处罚,保住了清白之身。
从行政纠纷到刑事辩护,周赫律师始终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他相信,再复杂的案件也怕“较真”两个字,较真每一个证据、每一个法律条款。对于陷入纠纷的当事人而言,找到一个像周赫律师这样愿意逐页翻材料、深入研究法律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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