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上饶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与江西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公墓石材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墓具石材275套,总金额112.7万余元,双方通过补充协议明确各型号石材数量、单价,并约定石材尺寸需符合招标文件标准。20XX年X月,殡葬中心按约支付全部货款。然而在20XX年审计时发现,某实业公司交付的部分石材尺寸小于合同约定,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由此产生。
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郑智接受殡葬中心委托,处理这起案件。某实业公司主张尺寸调整系双方合意,且部分石材长度增加可弥补宽度不足,仅同意退还原材料成本差价。而殡葬中心认为尺寸不符构成违约,要求按中标价比例退还多付货款61303.62元。这成为了案件的争议焦点。
郑智在处理这起案件时,采取了一系列专业动作。首先是进行证据固定,他提交了《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审计测量记录及付款凭证。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双方的合同关系、尺寸约定以及某实业公司的违约事实。
接着,郑智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他指出,某实业公司无证据证明尺寸调整系双方合意,按照法律规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同时,合同价款包含加工、运输等综合费用,仅按原材料成本退款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且按中标价比例计算退款金额(61303.62元)远低于合同约定的10%违约金(112726.46元),所以殡葬中心的主张是合理的。
郑智凭借多年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从证据和法律两个方面为殡葬中心的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终,仲裁委经过审理,支持了殡葬中心的全部请求,裁决某实业公司退还货款61303.62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2541元。郑智执业近3年,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不断深耕,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展现了他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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