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湖北的传销大案犹如一团乱麻,案件涉及网络新型传销,短短三个多月就吸引了超3万注册会员,2万多人实际参与,层级最高近百级,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一审将其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给上诉人定了较重的刑罚。电子数据、同案供述、鉴定意见等相互交织,证据链条复杂,违法所得计算、角色定位等问题盘根错节,形成了一个看似难以解开的困局。
关键辩点挖掘
执业4年的李星星律师介入二审后,没有被案件的复杂性吓倒。她全面梳理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法律思维,发现了三大关键辩点。在她看来,违法所得的计算存在严重问题,一审未扣除共同操作账号收益分成以及转给主犯用于平台运营的30万+,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同时,上诉人的角色定位也存在严重偏差,上诉人并非发起、策划、控制者,仅仅是团队负责人,起到的是辅助、次要作用。此外,上诉人系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主要事实,构成自首,但一审量刑并未充分体现从宽幅度。
证据支撑与论证
李星星律师为了让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当庭提交了账号流水、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同案比对笔录等关键证据。她重点论证平台由其他人独资控制、购买软件、制定规则、分配收益,而上诉人未参与核心决策、未控制资金、未管理平台,仅负责线下宣传与团队维护,作用显著小于主犯。同时,她还指出鉴定意见存在一人多账号、重复统计层级等瑕疵,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在大量证据和严谨的论证下,李星星律师为案件的逆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介入二审到最终改判,历经了一段时间。李星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精准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将刑期从四年改判为二年多,违法所得从30万+核减至11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自由与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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